《蒙古语辞书编纂工作 原则与方法》等3项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 发布日期:2022-12-2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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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的《蒙古语辞书编纂工作 原则与方法》(DB15/T 359-2022)、《蒙古语术语标准编写规定》(DB15/T 294-2022)、《蒙古语术语的缩略 原则与方法》(DB15/T 360-2022)等3项地方标准,分别代替DB15/ 359-2001、DB15/T 294-1998、DB15/T 360-2022,规定了蒙古语辞书编纂程序和辞书结构要素、制定蒙古语术语标准的一般技术程序和编写要求、蒙古语术语缩略的一般原则与方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区蒙古语言文字标准体系,将有效促进新时代地方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将继续做好地方标准的推广宣传、咨询服务等项工作,维护好我国文化安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的贡献。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