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阿拉善盟10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区第八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近年来,阿拉善盟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动作为,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谱写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9月21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命名157个地区和单位为第八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其中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阿拉善左旗党群综合服务中心、阿拉善左旗额鲁特街道安达社区、阿拉善右旗阿拉腾朝格苏木人民政府、阿拉善右旗边境管理大队、中共阿拉善右旗委员会组织部、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国家税务总局额济纳旗税务局、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乌兰毛道嘎查和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党群工作部等10个单位被命名。

截至目前,阿拉善盟先后创建4个国家级、41个自治区级、70个盟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个集体、12名个人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58个集体、73名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303个集体、590名个人受到盟委、行署表彰。

编辑: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民族事务委员会